东莞楼市新规!每户住宅阳台半计容面积不超过户型套内水平投影面积25%
根据东莞楼市最新规定,存量商品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将有新的变化。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存量商品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政策新旧衔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每户住宅阳台的半计容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户型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25%。
这一规定意味着,未来取证的新盘在使用率方面或将有新的突破。根据通知,存量商品住宅项目中未办理预售的楼栋可申请按照新规则新办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已办理预售的楼栋不适用新规则。
申请按新规则新办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需要向市、镇人民政府无偿贡献住宅物业,贡献物业计容面积为申请按新规则新办或变更的楼栋总计容建筑面积的0.5%。建设单位按该栋住宅首次申报备案的平均销售单价回购贡献物业。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实施流程,包括提出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完善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签订贡献物业回购协议以及执行贡献物业回购协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通知的相关事项规定,每户住宅阳台的半计容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户型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25%。超过部分将按全面积计容。
对于因新旧政策衔接导致的业主矛盾争议,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属地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
这一新规将在东莞楼市产生重要影响,对于购房者来说,选择合适的户型和阳台面积将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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